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叶孤云,衣如雪,人如云!
他冷静、坚、勇敢、机智。
他来到城的树中,寻找一个神秘的好朋友,这个好朋友可以帮他弄到丝宝甲。
这个好朋友是谁?竟然比叶孤云的本事还大?
森处,是阴森,典型的原始森,似乎地表终年不见阳,苔随处可见,年以上的大树不计其数。
没想到,还有人会住在这样的地方!
要不是叶孤云有事找他的好朋友,他不会来这种地方。没有阳的地方多少都有些凄凉、萧索。
叶孤云喜欢在早上看晨阳,朝气蓬勃。他也喜欢看夕阳,夕阳如火,云兴霞蔚!
春天的森中有许多生命在较量,不是飞禽兽,还是不能动的植物,都在默默地争。
飞禽兽为了食物而奋战,植物为了水分和养分而争夺。
了一个时辰,叶孤云来到高峰处。
枯枝败叶满地都是,气中散发着一种腐气。
还好,鸟语脆,歌声动听。
突然,万箭齐发,一同射向叶孤云,但这种箭没有箭头,只有箭,都是用小树枝制作而成。
叶孤云登时拔出星龙渊,快如闪电,那些没有箭头的箭纷纷落下,一节一节的。续了两分钟,也没有一箭发出。地上一大堆箭,横竖,犹如一堆木柴。
他早已剑,如鹰,四下扫视,发现已经没有危险。他心里也明,对方不是要他的性命,否则就不会用无头箭。向前出五,朝着一棵高十二丈、直径约一的樟树喊道:“前辈人?为不出来相见?”
樟树高耸入云,看不到尽头。
树上也无动静。
箭的人到底是谁?又不出来,是么意?
叶孤云眼珠子一转,又一次喊道:“前辈既然不出来,我只好将这棵大树烧了。”于是,他从怀里拿出江霹雳堂生产的火折子。
还未等他开火折子,一个子就从树顶垂直而下,轻轻地落下地上,可见轻功之高,江湖中恐怕少有敌。
叶孤云早已察觉后有人,立刻转,只见他披头散发,羊胡,颧骨高耸,脸上的皮肤犹如秋天里的一片黄叶,穿粗衣,腰间挂着一个葫芦形的酒壶,有些疯疯癫癫,约莫五十上下。
那汉见了叶孤云,十分热情,围着他转,量个不停,宛如一个男人量一个小媳妇似的,满脸笑,说:“叶孤云!你怎么来了?”
叶孤云也不客气,直呼其:“公羊摘月!难道还不许我来看你?”
没错,那汉就是人称“侠盗”公羊摘月。
公羊摘月,长得像一只公羊,偷盗的本事却能“摘月”,从未失败过。
他们早在十年前就认识,那时候,叶孤云年轻气盛,时常跑到森中与公羊摘月玩耍。公羊摘月也是一个贪玩的孩子,既喜欢喝酒,又喜欢食。
原来叶孤云的好朋友就是“侠盗”公羊摘月,箭的人自然也是他。
此时,公羊摘月笑道:“你会来看我?我看你一点诚意都没有。”
“我哪里没有诚意?”
“带了鸡吗?”
“没有。”
“带了酒吗?”
“没有。”
“这不就显而易见了!”
“我出门急,下次给你买。”他们之间倒是没有那么多礼节,没有那么多辈分,直来直去,豪爽痛快。
“罢了罢了,我以前也没少吃你的鸡。”公羊摘月说,“来者都是客,天我请你吃一顿饭。”
“你请我到哪里去吃饭?”叶孤云好奇道。
“树冠!”
“树……”还未说,公羊摘月如同火箭飞向树冠,片刻不见踪。
叶孤云也展开轻功,鬼魅上升,转眼间就到了树冠,只见一座木屋建在树枝上,约莫十个平,屋顶搭有棕榈叶和各种杂草,防水性很好。
此处,阳绝佳,视野开阔,一切似乎都在脚下。
他缓缓进屋内,只见里面十分简朴,右侧一张木床,床上有灰的子。房子中间着一张方桌子和两条长凳,也没有其他的东。
叶孤云寻:“他说请我吃饭,吃么呢?没看见有厨房呀?”
公羊摘月说:“叶孤云!站着,快坐。”
“好!”
两人对面而坐,叶孤云说:“你还是以前那样,一点没变。”
“咯!我记得你最一次来看我是五年前,相比以前,你倒是成熟了许多。”
“你这也是骂我了,必用‘成熟’二字呢?”
“你正壮年,怎么可能呢?”
叶孤云笑了!
“你为么要用箭暗我?”
“我这不是试试你的反应吗?我要想射杀你,必用无头箭呢?”
“只怕是你这里也没有利箭吧!”
“是没有。”
他又问:“你一直留在这里?”
“是的!”
“没想过搬出去住?”
“这里多好呀!鸟语香,早上可以看日出,傍晚可以看夕阳,自由自在,不人约束。”
“你倒是想得开。”
“想不开又能如?日子还得过下去?”
桌子上面么都没有,也没看见公羊摘月去饭,他到底拿么招待叶孤云?
叶孤云实在好奇:“你不是请我吃饭吗?饭呢?难道我们要喝春风?”
“心吧!有你吃的。”他说,“你看见对面那座峰了吗?”
“看见了,不就是高峰吗?”
“没错,就是高峰,峰顶有一个高峰客栈,客栈里的厨师已经在为我们菜。”
叶孤云十分诧异:“顶还有客栈,那有生意吗?”
“心,人家生意火爆,现在游客很多,他们也要吃饭呀!”
“那客栈里的人怎么道你要吃饭?我也没有看见你出去呀?”
公羊摘月用着门前那绳子说:“那绳子连着他们的厨房,我只要摇三下,两短一长,他们就道我要吃饭了。我刚进门时就已经摇了绳子,过一会儿,他们就会把菜肴从绳子上滑过来。”
“那银子怎么?”
“一个月一,少不了他们的。”
叶孤云的一切疑虑都了,觉这个地方实是静幽雅。
难得片刻的闲,不认享呢?
不久,绳子那一头果然有一个竹篮子缓缓滑过来。公羊摘月立刻起,在门前等候,吹着徐徐风,少时,他用那只苍的右过竹篮子,幽幽进屋内,将酒菜一一摆在木桌上,好像很享的样子。竹篮子里还有碗筷,是无微不。
菜肴有龙井虾仁、鸡、东坡肉、炒三丝,还有绍兴雕。
他们开始喝酒吃菜……
吃永远都是人们的话题,好吃不好吃又决于厨子的艺。所以用心的厨子出的菜肴是作品,是艺术。不用心的厨子出的东恐怕难以下咽。
就好比一道前菜,可以有多层和丰富的味觉,有、有甜、有咸和有辣。
食对于公羊摘月是不可或缺的,否则活着也是无趣。他喜欢这种生活方式,也喜欢这样高耸的。
有万条,就看你怎么?
有,马马,人有人,不必刻意比较。若比较起来,就没法活下去!
酒过三巡,杯盘狼藉。
叶孤云有些微醉,仿佛是飘在仙境,但头脑依旧醒,想起自来这里的的。乜了一眼公羊摘月,柔声道:“公羊前辈!我有事您?”
“你还是我全吧,听你这么说话,没好事。”
“好吧!那我就不客气了。”叶孤云说,“你可听说过阎魔王轩辕不灭没死?”
“当然道,可是他死没死跟我有么关系,我吃我的肉,我喝我的酒。”他继续夹着残菜剩肉,十分不屑。
“你也道他是我的仇人,难道你就愿意眼睁睁看着他杀害我吗?”
“你武功那么高,轩辕不灭想要杀你没那么易。”
“我与他早晚又有一战,你就不能帮帮你的好朋友吗?”
“怎么帮?我的剑术还没有你高?”
“不要你去正面与他对战,只要你去龙潭将丝宝甲偷出来可。”
“那地方龙潭虎穴,进去易,出来难。”
叶孤云突然拍桌子,故意生气说:“你不帮忙?”
“不帮,我这一生只偷豪恶霸和大奸大恶之人!”公羊摘月态度坚决。
叶孤云站起来,有意提高嗓门,激怒他:“难道轩辕不灭不是大奸大恶之人吗?么好朋友?人的朋友都是赴汤蹈火,在所不辞,肝胆相照,义薄云天,可你……”
公羊摘月觉得很愧疚,捻不语,他是不想江湖上的血雨腥风。
可是,就你不去招惹人,人恐怕也会来找你的麻烦。
叶孤云继续说:“你是不是怕轩辕不灭?”
“谁说我怕他?”
“那你为么不敢去龙潭?”
“去就去,我帮你偷宝甲。”这激将法还有用。
“的?”叶孤云笑道。
“我替人办事都是有规矩的。”
“你说要多少银子?我都给你。”
“我不要你的银子,只要你边的星龙渊。”
“如果我没有了宝剑,还怎么与阎魔王决战?”
“答不答应就看你了!”
无奈之下,叶孤云将星龙渊递给他,咬牙说:“好,宝剑给你。”
公羊摘月将宝剑拔出三分之一,看了看,只见寒一闪,分外凄森,说:“好剑!”
叶孤云叹息道:“这可是我师父无为道长送给我的,可惜呀!”
他原本以为公羊摘月会心软,将宝剑还给自,可是……
星龙渊在公羊摘月里顶多就是一不错的兵,可是对叶孤云而言,宝剑是他的生命,宝剑是他的情人,宝剑是他的救星。
也不道它救了叶孤云多少次性命?当然也有不少人死在星龙渊之下,所以它的戾气很重,其他人也很难驾驭。只有正的高能很好驾驭星龙渊,珍惜它,陪伴它。
叶孤云爱剑、懂剑、惜剑!
剑本是没有生命的,但是,有人赋予它“生命”,它有了生命。
一时间让他失去星龙渊,对他有很大的触动,就像一个男人失去了自的爱人一。
雨曼是他的情人,星龙渊也是他的情人。
只不过一个是丽动人的女子,另一个是寒冷酷的宝剑。
这时,叶孤云开始嘱咐:“这剑不能经常在水里,易生锈。用之后,要仔细擦净。还有……”
公羊摘月断他:“你都把剑给我了,还那么多吗?”
“我……”
“你心,天黑了,我就行动,现在去龙潭,标明显。”
叶孤云突然起,说:“我在鹿柴客栈等你的好息。”
“你要吗?”
“难道你还要请我吃晚饭?”
“可以呀!不过要你付钱。”公羊摘月说。
此时,一个风度翩翩的男子踏着树叶向木屋飞来,片刻间,他就站在叶孤云的面前,只见他衣服洁,轮廓分明,貌英俊,眼神分外犀利,约莫二十岁。
公羊摘月立马下宝剑,欢喜地到他们面前,笑脸相迎:“叶孤云!我给你介绍一下,这是我的徒儿逍遥月。”
叶孤云抱拳作揖。
逍遥月礼,常兴奋,见到心中的剑神,敬佩道:“叶大侠!幸会!”
“幸会!”
逍遥月刚见到叶孤云,叶孤云就要。
相逢既是离,不必在意!
叶孤云挥动衣袖,像一只鹤飞向树,快如星,只觉耳边春风呼呼、落叶有声。
少时,他“平沙落雁”轻触地表,落地无声。
中无剑,觉缺少么,有一种孤雁出群的孤独和寂寞。
孤独对于一个剑客来说,是有利的。孤独可以使人进入度考,孤独可以让人高度中,孤独可以使人提高度。
大丈夫拿的起的下,很快,他就不去想这事,既然已经送出的东,就应该下。
不久,他到客栈,坐等侠盗的息……
逍遥月平时住在城里,父母是贾,家境良好,吃穿无忧。时常会到森里找他的师父公羊摘月,已学得他人家成盗术,还学了一些轻功和内功,在江湖上也是小有气。
要是提到江逍遥的逍遥月,大家都会竖起大拇,说他英俊、潇洒、仗义!
公羊摘月将星龙渊送给了逍遥月,逍遥月当然是喜不自胜。
倥偬阴,忽忽过了个时辰。
夜幕早已降临,有月无星,虫鸟偶尔鸣,春天的夜里有些寒意,但不是冬天那种刺骨的冷。公羊摘月借着月并骑着快马向龙潭飞驰,一无前。
的小偷小盗夜里出行都是黑衣紧服,然而公羊摘月不一样,他不是小偷小盗,他是大盗,行的是大道,所以他就穿平时的衣服,也不怕人认出他。
一个时辰后,他来到龙潭外围,下马拴马,行前进,小心翼翼。
只见龙潭有些零零散散的灯,忽暗忽明,犹如天上的星星。
可他后却是一片漆黑,就像是一位仙人用墨泼在了一张上好的宣纸上,黑暗中有些朦胧的层次。
方天有一堆重重叠叠的灰云,宛如连绵起伏的小,一阵急,一阵缓,但愿晚没有春雨。
因为公羊摘月要行动,所以行动要最好的天气,能一盗而中。
下雨天总是拖泥带水的,不方。
他侧头看了一眼天上的明月,暗暗自喜,心里明一时会儿不会下雨。
于是,他绕过大门,跃上高大雄伟的房子,在屋顶飞快行,本看不他是一只脚还是两只脚。忽然,公羊摘月停了下来,“倒卷珠帘势”挂在屋檐上,两只眼睛像猫头鹰一样犀利,扫视遭的情况。不好,一个女子端着一盆洗脚水出来。抬头一看,发现……
公羊摘月立马落地,以迅雷不掩耳之势点住的檀中穴,迅拖着进屋内,在地上,快关门。屋内一盏孤灯,飘忽不定,只见貌俊,皮肤如雪,胸脯充满了丰韵,是的双,修长、纤细、滑、柔软、细腻、洁,甚比其他一两处还要有吸引力,还要有魅力。但是,公羊摘月没有心去欣赏纤的嫩,毕竟他是一个人,没有那情趣。
没想到连这么一个婢女都如此多娇,可想而,轩辕不灭边的女……
阎魔王还会享,还懂得生活。
公羊摘月突然吹灭了孤灯,风一离开了偏房。
黑暗的屋子里只剩下轻微、柔软的呼吸声,带着一股香。
之后,他寻遍了所有的地方,发现地下室有一间藏剑室。可是门有四个大汉守着,凶神恶煞的样子,显然武功不弱。而也只有一个窗户,窗户用大拇一样大小的铁条封着,铁条之间的距离也只不过有一个拳头那么大。说是公羊摘月进去,就是一个小孩也很难穿过去。
既然他答应了叶孤云,就必要盗到丝宝甲。否则不仅对不起自的招牌,而也对不起叶孤云的。
可是,他应该怎么能进去呢?又怎么出来呢?
天下公认的“侠盗”,“神偷”,只要公羊摘月一出,就没有盗不到的东。
一盏茶的功夫,他就拿着丝宝甲离开了龙潭。
快马加鞭赶到鹿柴客栈,将宝甲给叶孤云,替人办事,诚上!
叶孤云连夜将丝宝甲送到“溪十坞”总瓢把子公孙晓的里,公孙晓见到叶孤云已是十分惊喜,没想到还给他带来了大的惊喜。两人短暂寒暄后,公孙晓亲自护送宝甲到赵王,这次他派了五多好汉护送丝宝甲,万无一失。赵王见到宝甲,常高兴,大赏公孙晓。赵王将丝宝甲藏在赵王的地下三层,而只有一条可进可出,没有窗户,派有重兵把守,就是轩辕不灭武功高,也休想从赵王拿宝甲。
公孙晓到“溪十坞”,祭奠父,终不负所托!
叶孤云到鹿柴客栈……
事后,逍遥月问起公羊摘月,说:“师父!那晚,您是怎么进去盗宝甲的?”
“缩骨功!”他淡淡地说了三个字。
平生绝学都用上了,那窗户还能拦得住“神偷”吗?